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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个棘手的财产分割问题
关于一个棘手的财产分割问题 请问婚前我父母说给(赠予)我二十万元买房,只有口头说,没有书面文书。登记后的第二天男方从我父母那儿拿走了准备好的这20万交了购房首付。 如果有对方的录音证明,对方承认这20万是给我本人的,离婚时会不会从房子估价中扣20万先给我个人???剩余的再分吗???
(备注:父母赠予‘我’这20万说的这个话,一直没直接给对方说过。父母一直都是给我说后,我又转告给对方说:“我父母给‘我’20万元买房”。有录音证明对方承认20万是给我的!这样的赠予有效吗??????)
2009-05-02 12:40 wym842……(山东-淄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5月02日 14时05分
一般的,应当有效。
2 童云清律师  电话:18073630386  2009-05-02 15:14
有证据证明父母是明确给你的,那就是你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有明确规定。
3 凌华律师  2009-05-02 15:25
如果有证据,可以认定为你的婚前赠与。
4 孙新律师  2009-05-02 17:03
应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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