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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今年45岁,之前5,6年一直是为当地政府的保洁人员。工资常年低于南京最低工资标准
我妈今年45岁,之前5,6年一直是为当地政府的保洁人员。工资常年低于南京最低工资标准 我妈今年45岁,之前5,6年一直是为当地政府的保洁人员。工资常年低于南京最低工资标准。后来当地政府合并到其它地方,被安排给城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烧中饭。总工作年限有10年。未签过劳动合同,该单位应该给交社保吗?
2015-03-30 19:14 ask201……(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周六八律师  2015-03-30 19:55
属于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2 110网律师  2015-03-30 20:04
你好!属事实劳动关系,可要求单位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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