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孩子的学费该抚养方一人承担吗 我和孩子爸爸离异12年 当时协议离婚 因为孩子当时只5岁 还没上学 加上自己当时年轻 没有考虑到读书的学费问题 协议上只要求对方负担生活费用(当时是每月120元 大概5年后通过法院增加到现在的260) 我的职业是教师 所以孩子从小学到初中学费不高 我从来没向对方提过学费的事情 如今孩子上高中 高中期间的费用 让我很艰难 因此找孩子爸爸谈学费的事情 他的态度是有钱就给 没钱就不给 这态度让我觉得很对不起孩子 孩子找他说学费的事情 他要么推脱 要么给几百打发 律师 难道真的没有法律约束他该担当责任吗 还有以后更昂贵的大学费用 是否 都该我一人承担呢?做父亲的想给就给 不想给就不给吗
2011-01-31 20:03 MNMN(湖北-黄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1年01月31日 20时17分
答:孩子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教育费至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时至;拖欠的费用也可以一并要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