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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争议部
财产争议部 离婚案原告起诉时交了300元诉讼费,诉讼请求里没有提到财产问题,第一次庭审时被告要求分割财产,第二次原告提交了有关房产属于个人、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后法官通知交纳有关财产争议部分的诉讼费,否则后果自负,请问原告判决前还应怎样交纳这样的诉讼费?
2015-03-30 14:40 wdlwql……(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3-30 15:58
与办案法官沟通,及时缴纳,否则,可能按撤诉处理
2 付成刚律师  2015-03-30 16:00
如果法官同意,可以缓交,不同意的这部分将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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