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欺骗 虚假广告 诱导购买 我是一个购房者业主.开盘当日去购买房子.当时是看他们宣传的广告[30米30秒到地铁站口],当时就觉得地铁站口这个价格很不错就交了首付和定价,经过几个月的等待房屋贷款下来的时候,无意发现开发所说的地铁站口不在我们那边了.离我们有1公里的路程了,现在就觉得上当了. 地铁站不在了那边房价就没有那么高了,虚假宣传诱导我的情况下购买的 ,,希望有打这方面的官司的律师告诉下这场官司改怎么去打··谢谢
2015-03-30 11:10 琴12(湖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2015-03-30 11:11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5-03-30 11:14
聘请律师代理。
3 王宇航律师 2015-03-30 15:31
本案涉及经营者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或个人,为了竞争的目的,针对不特定的商业竞争对象,故意制造和夸大事实。此案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