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农民工,在工地施工过程意外受伤害,工地点是河南南阳宛城区检查院 本人是农民工,在工地施工过程意外受伤害,工地点是河南南阳宛城区检查院,受伤部位是腰椎骨折和神经受压,盆骨骨折,脚跟骨骨折.请问,要求赔偿标准是哪些。待解决。
2015-03-28 09:19 ask201……(湖北-十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史鹏律师 电话:13972459275 2015-03-28 13:21
你好,这属于工伤,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伤残鉴定,然后依法索赔。建议在当地请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