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以个人名义成立法律援助中心 各位律师们大家好,我是一名基层社区干部,我主要从事主管社区综合治理、普法、司法调解、安置帮教、信访、出租房屋管理、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的工作,我在基层社区工作十年,我所在社区外来流动人口多每年达1万人之多,辖区平房多,出租房屋多,外来流动人口法律意识淡薄,我想以我本人名义成立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主要针对外来流动人口和辖区居民为服务对象;请我我这样做可以吗,是否需要办理手续,是否妥当,希望各位律师提出你宝贵建议与对策!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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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礼!
2015-03-27 11:55 阿黑哈提(新疆-昌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富律师 2015-03-27 11:58
具体咨询当地司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