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问题 律师你好,我家二十年前在路边买了一块地,其中一半办了国土证,另一半还是村里的草契,因为当时规划这条路的时候占到了村里张氏的祠堂,十年前村里给张氏每户赔了2000元作为征地修路,这个有收据。而之后修路的时候路向外偏,没有用到张氏的三角地,那么是不是这剩下的就归村公家所有?而我的草契和国土证都是以这路的路边为界点来量,现在就张氏的说三角地应该归他们所有,即使是公家的他们也有优先购买权。昨天私下协商之后,张氏两个有争议的人说每人给他们三万元,然后私下签协议,意思就是不再有争议,可以给我们去跟村买。这个协议具不具有法律效应呢?而且只是张氏当前有争议的人签名。到时候我们跟公家买了三角地做了草契,那是不是张氏的其他人就没资格来闹事了呢。
2015-03-25 10:50 就是这个味到(广东-汕尾)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成律师 2015-03-25 10:52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
2 刘祖虎律师 2015-03-25 10:57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5-03-25 10:57
可以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