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一间商铺在五年出租给了马某,并签了合同。合同规定2015年3月20日到期 我们家的一间商铺在五年出租给了马某,并签了合同。合同规定2015年3月20日到期,但是直到3月21日他们仍在经营。我们就去索要房屋,但是马某说要我们给他6万元的转让费以及他对房屋的装璜费。遭到我们拒绝以后,马某不但拒绝归还商铺,而且还将我们打伤。并且还在继续经营。派出所民警说他们只管打架,不管合同纠纷。请问我们应该用什么方法要回自己的商铺,以及这段时间损失的房费?
2015-03-24 11:10 ask201……(青海-西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3-24 14:33
你好,既然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则可以依照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腾退房屋、赔偿占用期间的商铺租赁费用。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3-24 17:28
你好!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条款,建议带上合同来所里面谈。
3 黄文辉律师 2015-03-26 22:40
你好,可以电话联系或到律所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