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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培训费用的实习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益?
带有培训费用的实习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益? 本人通过校园招聘来到公司A实习,签署实习协议2014.05.04---2015.07.31,实习前6个月公司进行岗前培训,实习协议中写到:培训期间公司提供住宿餐补和生活津贴,协议到期后实习生需要为公司A再工作两年才可免除培训费5万元,如中途离职需要缴纳培训费。我感觉自己不适合这一行业,现在想离职,请问是否牵扯法律?是否要赔培训费5万?是否需要赔偿餐补和住宿费?公司只给培训,没有考任何证书。
2015-03-24 10:59 632774……(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3-24 11:30
这要看是否属于专项技术类培训还是一般的上岗培训,也要看是否进行了相关培训等。
且按问题描述,实习期间过长,不合法。
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杨晓峰律师  2015-03-24 12:45
你目前是否已经毕业(拿到结业证书)?还有公司组织的培训是属于专项技术类培训还是一般的上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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