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租房问题
关于租房问题 律师你好,我刚到青岛实习两个月,刚开始租的房子,二房东说要交三个月的房租,由于手里的钱不够,商量了一下,交了两个月的。
    当时没签正式的租房合同,只是写了一张纸,双方签了字,内容是这样的“1、自1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4月十日共两个月房租,押金1000元。2、其他条款参照房租合同(甲方)定。3、网费未付。”。现在由于实习工资太少,担负不起房租,想换一个便宜的房子,和房东提前半个多月打招呼说要搬走,房东说我这是违约,纸上写的是参照她的合同,而她的合同是到今年十一月份的,也就是我要租到十一月份,如果到4月10号没有找到下个租房的,要扣我一个月的房租,请问这样合理吗
2015-03-24 08:33 451211……(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3-24 08:42
这是可以双方协商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纠纷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