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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遗嘱的问题
关于房产遗嘱的问题 我父母有套房产,母亲去世十年了,父亲也于去年年底去世,享年91岁。我们姐弟四人。父亲生前在小弟和弟媳的怂恿下于2012年立下遗嘱,并在他们的安排下做了公证,将父母的房产的百分之50和母亲名下的百分之10给了小弟和弟媳,并在遗嘱中明确指出这房产的百分60小弟和弟媳各占百分之50 !遗嘱中就将这套房产给了小弟和弟媳,这样做合法吗?我们也是父母的亲生子女,是法定的第一继承人。我们认为弟媳没有资格作为继承人来继承父母的房产!我们认为父母的遗产应该有我们姐弟四人来继承。特此向咨询各位律师。
2015-03-23 23:17 新疆老树桩子(新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3-24 08:54
弟媳那部分不属于遗嘱,属于遗赠,经过公证,除非有后公证其他遗嘱,否则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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