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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份登记结婚,现在离婚给女方的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2014年9月份登记结婚,现在离婚给女方的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2014年9月份登记结婚,现在离婚给女方的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2015-03-23 20:31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03-24 08:24
可以部分要回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5-03-24 09:13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退彩礼,但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3 刘丹律师  2015-03-23 20:40
可以部分要回
4 陈晓云律师  2015-03-23 20:58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退彩礼,但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5 张俊东律师  2015-03-23 21:08
原则上要不回来了
6 隋新律师  2015-03-24 07:09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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