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你好:我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我岳母在上海和北京的同一公司工作9年,当时是由于公司的安排从上海调到北京工作,并且在两个地点都有劳动合同,两个地点的法人代表人都是同一个人,去年9月北京分公司以不能继续交保险为由,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终止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现向公司负责人说明并要求讨一个说法,但公司拖延不按劳动法处理,我想请教大家,我该怎样做?如何走法律程序?谢谢。
2015-03-23 18:33 李文勇55(安徽-安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5-03-24 17:3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卢天发律师 2015-03-25 08:59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