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赔偿 我儿子(小学二年级)课后休息时间在操场上与同学追逐嬉戏时不小心碰了同学(我儿子在后,其同学在前)其同学刚好被篮球架绊倒,导致其门牙半颗撞断。现家长索赔3万多元。我该如何处理呢?已收到法院传票。
2011-01-27 16:16 hwk5592(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27 16:27
积极应诉,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做的话,可以聘请律师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01-27 16:30
您好:
积极应诉,同时对方家长虽然提出3万的赔偿,但是你们也可以主张,说孩子不是出于故意的行为,双方嬉戏玩耍,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此外,你们还要寻找对你们有利的证据、证人。
还有对赔偿费用,只赔偿必要的对方主张的,法院不会偏向某一方的,这种案件法院一般会根据案情和材料证据,进行判决的。
积极应诉,同时对方家长虽然提出3万的赔偿,但是你们也可以主张,说孩子不是出于故意的行为,双方嬉戏玩耍,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此外,你们还要寻找对你们有利的证据、证人。
还有对赔偿费用,只赔偿必要的对方主张的,法院不会偏向某一方的,这种案件法院一般会根据案情和材料证据,进行判决的。
3 李同红律师 2011-01-27 17:54
你好,你也可提出对方孩子也有过错。
4 陈晓云律师 2011-01-27 19:05
积极应诉,学校、同学自身都有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1-01-27 19:27
积极应诉,可以要求学校承担部分责任。江苏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我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