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我有个民事案件,我老姨的公公十九年前病逝啦,我老姨与其婆婆生活一段时间后,2006年婆婆不想一起生活,并将房产作价后卖给了我老姨夫,双方有协议和证明人,现其婆婆上告法庭,想要回房子,(房子产权证上至今仍是公公的名字)。老太太还有六个孩子,
1、其他儿女是否仍有继承权?
2、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3、房屋现在可以更名不,需要什么手续?
1、其他儿女是否仍有继承权?
2、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3、房屋现在可以更名不,需要什么手续?
2011-01-27 12:37 bin98@……(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1年01月27日 14时04分
你好,1.首先公公去世后应当进行遗产分割,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时效一旦超过很难得到主张。但可以中止或者中断。如果时效过了的话视为放弃继承。婆婆可以处置。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话有效;
3.具体请咨询房管部门。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话有效;
3.具体请咨询房管部门。
2 李云峰律师 2011-01-27 22:37
你好:
请电话咨询,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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