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工伤赔偿 我是《公司一》的职工,于2011年1月4 日凌晨1 点多 在工作中 被机器 碰伤两只手 左手 拇指离断其余 也都受伤 右手 无名指被碰掉一块 除 大拇指 和食指 以外 全部 受伤 《皮肉模糊》 后被厂子送往医院治疗 《将离断拇指相接 但并没有治活因此 已被截掉》 右手 无名指 少了 一块 已经 没有了 其余 手指 可能 只是皮外伤??、 厂子老板并没有 跟我谈起赔偿的事 之说暂时先把我的手治好 《现在我还没有出院》我想 咨询一下 向我这种情况 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2011-01-27 11:05 吕春宇(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1-27 22:56
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 孙新律师 2011-01-27 11:38
应当申请认定工伤
3 韩委志律师 2011-01-27 11:55
建议及时申报工伤认定,之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索赔
4 孙新律师 2011-01-27 12:43
需鉴定等级
5 孙新律师 2011-01-27 13:54
你应该去申请工伤认定,才能知道相关的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6 齐志龙律师 2011-01-27 20:04
申请工伤认定在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7 孙新律师 2011-01-28 20:53
申请工伤认定,治疗修养期间原来待遇不变,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后鉴定劳动能力后才能够准确计算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