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问题 我是一个仪器的小老板,刚和一家门店谈好合作意向,我们仪器成本价格是伍仟,和一家门店谈合作意向价格是五万,帮他们做十万的业绩,做到了我们收回五万,仪器归门店所有,合同内容大概是如果活动时间内没完成制定业绩,那活动期间产生的业绩就五五平分,但现在该门店业绩只做了三万,本来我们应该收到一万五的钱,但是那门店负责人却说我们仪器很便宜,现在不肯付这笔钱,说要么就退还押金,要么就再添2.3千把仪器给他们,我想咨询下,如果这样闹上法庭的话,结果会如何?谢谢
2011-01-26 22:36 iKr631(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1-27 07:24
关键是你们之间的约定,是否有合约或其他证据证明。
2 孙旭权律师 2011-01-27 13:28
建议携带材料 问律师处理 欢迎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1-01-28 11:02
应根据约定履行,协商不成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