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麻烦律师帮我回答两个问题,谢谢! 律师您好!因被老板以店内营业情况不理想为由辞退,当时签了一年的合同,辞退时,才做了10个月,还差两个月合同才到期,我要申请劳动仲裁,但是,签合同时,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过期,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深圳市南山区XX琴行】,而合同是【XX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合同上有老板签名,但是没有盖任何章和按手印,请问,,,【1.申请劳动仲裁时,我是写营业执照的名称还是合同的名称?】
【2.劳动仲裁时我写XX琴行或者XX艺术中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他反告?】
【2.劳动仲裁时我写XX琴行或者XX艺术中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他反告?】
2015-03-21 14:39 HXJ123……(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袁伟律师 2015-03-21 16:15
1.写营业执照的名称;
2.会不会被反告,无法预估,只能说对方有权。
2.会不会被反告,无法预估,只能说对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