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赔偿问题 2009年6月到公司工作,8月份转正之今。
目前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要裁员,合同上工资为2200,但是实际工资扣税和扣社保后事3300。合同到2011年4月底。如果公司要辞退我需要怎么赔偿?
目前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要裁员,合同上工资为2200,但是实际工资扣税和扣社保后事3300。合同到2011年4月底。如果公司要辞退我需要怎么赔偿?
2011-01-26 16:11 born(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1-01-27 00:36
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27 10:43
你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