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前妻,前妻再婚又有了孩子,我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两年前因为夫妻关系不和离婚,两岁的女儿判给了女方,但是孩子一直在外婆家寄养,孩子的母亲就住在她现任的丈夫家里,一个星期回来一次看一下,现在她又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孩子,这样一来就更不能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孩子也不会进入到她新组建的家庭,只能在外婆家带着,这样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会有很大影响,要是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2011-01-26 13:52 KzF5275(湖北-恩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1-26 13:53
你可以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2 孙新律师 2011-01-26 13:5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 110网律师 2011-01-26 20:27
你可以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4 李同红律师 2011-01-27 08:20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