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受理审查时限问题 无效专利案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请,受理审查(受理或驳回)是否有时限限制?时限是6个月吗?有人说没有时限,不一定多长时间对吗?
2011-01-26 12:57 webial……(辽宁-沈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26日 13时14分
你好。
1、根据法律规定,受理审查没有法律规定的期限,审理是有期限的。法院审理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应当在再审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判决再审案件自再审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再审案件,应当在再审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如果有需要,可以与本律师联系。
1、根据法律规定,受理审查没有法律规定的期限,审理是有期限的。法院审理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应当在再审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判决再审案件自再审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再审案件,应当在再审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如果有需要,可以与本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