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继承等事由的一些疑惑 您好,我母亲已经再婚登记,再婚时我已经18,对方带一个儿子,也18岁,双方各自拥有老人留下的房产一套;其中,我们家这套房屋,存在遗产争议(房主是我母亲,但是二姨和两位舅舅一个姐姐在老人口头遗嘱里也都有继承权)。目前,双方共同经营一个店面;因为他们感情不和,我母亲现在想把一笔遗产继承给我,单方面立遗嘱有法律效力么?我们家房子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动迁,动迁款是属于我母亲和后父双方共同财产还是需要分配给其他有房屋继承权的舅舅等人呢?如果我母亲将来想单独留一份财产给我,最好的方法是什么?谢谢您
2015-03-20 08:24 guoqi8……(天津-河北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何翠主任律师 2015-03-20 08:45
1、她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可以处分,有效
2、看去的房产的时间
2、看去的房产的时间
2 韩士队律师 2015-03-20 08:48
你好:继承开始,财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如死亡,其直系亲属享有继承权,因此又无遗嘱不妨碍你继承母亲的遗产份额;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动迁继承人委托一人办理拆迁手续;你母亲单独留一份需要有效遗嘱
3 齐志龙律师 2015-03-20 23:01
需要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