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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合同、婚后房产证系列问题
婚前购房合同、婚后房产证系列问题 2010年父母为我购买一套住房(首套)并签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为我一个人名字,并有公积金贷款。2011年5月结婚,现在想办理房产证,房产局需要我家属到场签字,签署放弃财产。要么让我到公积金中心、建行处理,让我家属共同还款,这样就办理两个人名字的房产证。(盐城)
1、是否为婚前财产?
2、房产局这样做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我家属不签我就办理不了了?
3、如果有法律规定必须家属签,家属不签。是否我只能办理两个人?那这样的房产权利是否为婚前财产?
2015-03-19 09:53 dongha……(江苏-盐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3-19 10:24
你好,如果写了两个人名字,一般认为就是共同财产了。可能有些房管局会有这样的做法,但是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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