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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贷款房问题 急急急
离婚 贷款房问题 急急急 尊敬的律师先生  我是问题是这样的 希望您能解释的清楚一点   我和我丈夫从结婚起就开始经营一家手机店 收入还算稳定 我们就借了九万加自己有一万一起去付了一套商品房的首付 开发商已经收了10万 贷款手续现在正在审批 房贷是以我们夫妻的共同名字申请的  还没审批下来给我们  现在我发现我丈夫用一部手机和他以前的女朋友单线联系 短短10多天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就有几百次 我拿到手机时我丈夫已经把短信记录删除了 只有第三者发来的我们分手吧 这样一条消息  我现在决定离婚  我想请问。 第一,我们一起买的房该怎么办?(我不要房)第二,我们有个手机店和一些货,这该怎么分?第三,我们有个三岁的女儿,该怎么办?谢谢
2011-01-24 22:06 asdf13……(四川-自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1-24 20:55
你好,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如果你不要房子,则由男方取得房子所有权并支付房贷。手机店和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女本着有利于期成长的宗旨判决。
2 110网律师  2011-01-24 21:30
房屋和手机店属于共同财产;平分。孩子你可以要,对孩子更有利。
3 夏英律师  2011-01-24 21:58
1、能否退房及能否退款,依照购房合同执行;
2、不能协议离婚,则只能起诉离婚。
4 刘法律师  2011-01-24 22:36
您好,李律师的解释非常清楚。对于退房,依据常见的格式合同,开发商会退部分房款;如果仅仅是只有短信佐证的前提下,你丈夫不愿离婚,则法院基本不会支持离婚,你可以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离婚涉及的财产超过20万的要按比例收取诉讼费,时间最快需要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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