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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被侵害
选举权被侵害 我是湖南省永兴县城关镇便江村村民,该村自2008年党支部书记由原支书彭堂林传给其儿子继承后,生产小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均由村支书委任,而不是经过选举产生。请问,村支书是否侵害了村民的权利,其所委任的干部有没有法律效应?村民要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2009-04-28 13:27 rs2888(湖南-郴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4-28 13:32
可以想上级政府部门反映该情况。不经过村民民主选举,委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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