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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可不可以列为刑事案件
这种可不可以列为刑事案件 2014年4月15日我一个熟人介绍,叫我去修路,工程需要招标,叫我转了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合计;135万元整,后来经过法院调解,扣去了他应扣的点子费及工人的工资后,还欠我68.5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每月付利息,借款的时候他说他在投资一个项目周转一下,如果我需要用这笔钱的时候就提前几天告诉他,他就给我打回来。现在利息及给工人的工资都没有支付,工人也告上法院去了,12月份我也需要资金做生意 就叫他还钱,没想到他就一直拖一直拖,每次都说过几天过几天 一直到前天 他连电话都不接了。去他家 他老婆孩子都不在,去他妈家 他妈说不知道,他姐姐哥哥都说不知道他的事情,还说要告就去告,还帮着我骂他不是人。我去法院一查,这个王八蛋已经被明示立案了(他去年2011年就已经在外借债一千多万),房子也被法院扣押了,只有使用权···我现在是欲哭无泪。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5-03-15 12:27 466050……(重庆-江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汪志国律师  2015-03-15 20:02
您好!这种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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