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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肇事逃逸,谁为受害者垫付医疗费?
司机肇事逃逸,谁为受害者垫付医疗费? 一辆农用货车撞伤我公公后,司机肇事逃逸,我公公由于伤势严重(颅内出血、左臂肩胛骨骨折、左上臂骨折),转多家医院医治,至今仍神志不清、不能自理。花去医疗费将近四万元,至今无人给我们支付,交通主管部门让我们自己查找肇事逃逸车辆,可我们病人还在医院,且对肇事地点情况不熟悉,让我们怎么去查找?请问我们的医疗费该由谁来赔偿?交通主管部门这样做是否符合规定?听说在没有找到肇事车辆时,受害方可以获得交通救助基金的援助,我们能获得吗?
2011-01-23 21:20 vKi3416(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水全律师  2011-01-24 11:52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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