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诉讼主体错了吗 09年,我掉入无盖污水井受伤。出院后起诉了市建设局和施工的建筑公司。第一次开庭,建筑公司提交证据证明工程已验收并移交市建设局。至今未判。最近得知,法官说我的诉讼主体错了。建设局让找当时的工程临时指挥部。这样对吗?我该怎么办?恳请解答。
2011-01-23 18:51 ==-(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1月23日 18时53分
被告应为施工方和发包方。
2 谷友军律师 2011-01-23 18:48
应当找现在的所有者或管理者。
3 李同红律师 2011-01-23 19:04
你好,起诉施工方。
4 孙新律师 2011-01-23 19:32
首先这个工程是否应经完成, 如果已经验收交工,应该找管理者或者所有者,如果没有交工,则找施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