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一方不及法律结婚年龄,但办理了结婚手续,五年前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 当时一方不及法律结婚年龄,但办理了结婚手续,五年前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签订了离婚协议,其中注明孩子归男方抚养,抚养费男方负担。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女方负担孩子的一部分抚养费,希望大不大?能胜诉吗?
2015-03-14 11:02 ask201……(内蒙古-呼伦贝尔)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东律师 2015-03-14 11:28
可以到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
我孩子的时候,没到年龄。孩子一岁后办理了登记手续,后来感情不和又离婚了
2个回复法律有没有规定结婚后一年不见面不联系持有结婚证的一方是不是可以一个人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4个回复我妹妹五年前在贵州办理的结婚手续,现在想离婚,已经在太原两年没回去了
3个回复你好!我认识一个女人,她跟她老公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可是没有办理结婚证书
11个回复我和前男友当时因为双方年龄不到、所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后
2个回复和一个日本人结婚再中国登记结婚的,但由于感情不和在日本办理的离婚
2个回复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未领结婚证,因为感情不和想提出离婚,而且女方腹中正处于怀孕状态
2个回复如果因为一方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了,是在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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