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买卖房子公证有用吗? 各位律师您好!我爷爷去世后,留下一套旧房子,我奶奶和小姑姑居住。爷爷共有四个儿女,其中小姑姑身患小儿麻痹等多种疾病。现在由于某种原因我叔叔想要提取他的公积金出来,向奶奶提出,由他来买这套旧房子,当作二手房交易,以此来提出供基金。在办理房产交易之前,他提出和奶奶去公证,写明这房子仍然是奶奶所有,即使更改买卖了房产,也是属于奶奶所有而不是叔叔的。请问,我叔叔的这种说法可行吗?是否能够保障奶奶和我小姑姑的利益不受到侵害?以及日后万一发生什么变故的话房子还是能够归属于我奶奶和小姑姑名下?
求助于各位好心的律师尽快为我解答!无限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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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8 10:42 鶄鶄(广西-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4-28 10:47
公证处一般不会做这样的公证,因为公证内容涉嫌违法。
建议咨询当地公证部门。
建议咨询当地公证部门。
2 110网律师 2009-04-28 10:54
直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去问询,可能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