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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医疗欺诈行为
有医疗欺诈行为 我于2010年6月10日至2010年7月13日我因“脑出血”在重庆新桥医院住院治疗,共计医疗费194863.59元,其中属于医保报销共计62967.61元,个人自付131895.98元,我认为医院是乘人之危,给我用了大量的非医保药品,导致我有13万多报销不了,故,我欲请律师打此官司,以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如有律师愿意声张正义,请与我联系!我愿和该律师一道以维护民生做出一点贡献!
2011-01-23 14:22 东海净水(重庆-沙坪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23 20:53
关键是有无替代的医保药。
2 符建律师  2011-01-24 11:11
作为医院医生来说,有初步的处方权。但是作为患者家属来讲,希望能以最少的治疗费达到最好的效果。综合情况来,个人自费得药中是否有替代药,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的行为等需要专业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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