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发票遗失 该追究谁的责任?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去年7月,我把合同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用EMS快递寄给对方,
EMS快递单上写明:发票。EMS物流信息写明是 签收并妥投。今年3月,发票过了认证期,对方现在跟我说,未收到我公司发票。因为时间超过半年,EMS,方面查询签收联也很困难。公司现在说,如果重开造成损失,要追究我的责任。
请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万分感谢。
EMS快递单上写明:发票。EMS物流信息写明是 签收并妥投。今年3月,发票过了认证期,对方现在跟我说,未收到我公司发票。因为时间超过半年,EMS,方面查询签收联也很困难。公司现在说,如果重开造成损失,要追究我的责任。
请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万分感谢。
2015-03-13 21:29 zjgpan……(江苏-苏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