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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因被老板以店内营业情况不理想为由辞退,当时签了一年的合同,辞退时,才做了10个月,还差两个
律师您好!因被老板以店内营业情况不理想为由辞退,当时签了一年的合同,辞退时,才做了10个月,还差两个 律师您好!因被老板以店内营业情况不理想为由辞退,当时签了一年的合同,辞退时,才做了10个月,还差两个月合同才到期,我要申请劳动仲裁,但是,签合同时,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过期,营业执照上的名称的深圳市南山区XX琴行,而合同是XX文化艺术培训中心,请问劳动仲裁时,我是写营业执照的名称还是合同的名称?合同上有老板签名,但是没有盖章和按手印。而且,中途还涨了一次底薪,有信息作证,请问是否可以按照以前的底薪+涨后的底薪,平均来算补偿?非常感谢!!!
2015-03-13 14:40 HXJ123……(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03-13 17:05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陈富律师  2015-03-13 18:02
具体与律师面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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