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住宿财物被盗,房间门锁是用磁卡打开,是部队的招待所,没有监控录像 本月13日,在昆明总装接待中心,早5点左右,发现房间皮箱内财物被盗,笔本电脑,数码像机等13900元左右的财物,遂即报案。警察来现场已查过,该酒店没有安装摄像监视器,9时左右找到酒店负责人,推脱不肯负责,因我已买好当天到北京车票,11时离开昆明,不知道该怎么办?
2011-01-23 07:24 Ioh7315(山西-太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1-23 07:27
答: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23 07:49
你好,如果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可以要求酒店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