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8年与现在单位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每年一签,日期为每年的元月1号至十二月三十一号 本人于08年与现在单位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每年一签,日期为每年的元月1号至十二月三十一号,但是今年元月一号单位放假至三月一号,单位于今年的三月一号叫我上班,到至今已经上班半个月还没有跟我签订承包合同,现在单位需要改制,不会跟我续签合同还可能辞退我们,请问我这种情况能要求单位予以经济补偿吗
2015-03-13 12:25 ask201……(湖南-张家界)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现在想离职,公司也没有帮本人缴社保
8个回复本人在原单位签定无固定期合同,现在还是在本单位,法人代表换了
2个回复本人在原单位签定无固定期合同,现在还是在本单位,法人代表换了
2个回复本人在原单位签定无固定期合同,现在还是在本单位,法人代表换了,要与我从新签定合同
2个回复本人跟某快递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押金交了18000元,但是期
2个回复两年前我和一个劳务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然后派遣我去了现在的公司,今年2月28号我的合同到期
3个回复我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上没有签写租房的使用日期是多久,现在房子还没有租到一年
4个回复在司法部门一直工作30多年,未签订合同,未买保险,现在我爸60岁,工作单位需要辞退他,据劳动合同法,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