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归属问题 1、我婚前付了首付,但是在婚后取得的房产证,但是房产证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这个算个人财产吗?
2、另外想问一下,婚前首付中对方也确实参与付款了,但是他是把钱打到我的银行卡,我再统一付给开发商,这部分钱会被认为是他参与了首付吗?(问这个问题只是担心他的孩子到时候会闹事,不是真的想离婚)。
2、另外想问一下,婚前首付中对方也确实参与付款了,但是他是把钱打到我的银行卡,我再统一付给开发商,这部分钱会被认为是他参与了首付吗?(问这个问题只是担心他的孩子到时候会闹事,不是真的想离婚)。
2015-03-13 09:47 tracym……(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5年03月13日 09时57分
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这是属于你的房子,但是对方在后面也支付了款项,你的返还并且补偿增值部分
2 赵剑律师 2015-03-13 09:52
您好,女方可主张婚后共同贷款的部分,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来所面谈!
3 徐卫东律师 2015-03-13 09:54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主张
4 陈亮律师 2015-03-13 09:59
1、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 赵江涛律师 2015-03-13 10:21
这个算个人财产
女方可主张婚后共同贷款的部分
女方可主张婚后共同贷款的部分
6 杨永存律师 2015-03-13 10:33
第一,算个人财产。
第二,对方即使参与付款也是债权,最多只是偿还钱而不是分房。还有可能会认定赠与。
第二,对方即使参与付款也是债权,最多只是偿还钱而不是分房。还有可能会认定赠与。
7 谷友军律师 2015-03-13 10:44
您好,房产证上是您名字,所以属于你的房子,但是对方在后面也清偿了债务,你应返还并且补偿增值部分。
8 孙新律师 2015-03-13 10:47
可以主张属于婚前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