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赠予房产,公证后也过户了,还能通过法律要回吗? 男方父母承诺赠予两人一套房子,并在该房屋拆迁时置换一套经济适用房,直接写的男方名字,后来若干年后,男方出轨闹离婚,男方父母怕房产分给媳妇,就做了公证,公证该房只赠予男方,与女方无关,此时女方并不知情。男方父母又将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要求房屋确权更改名字。他们这样做法院会判赢吗?女方如果起诉婚内确权该房屋和提起离婚诉讼能挽回损失吗?
2015-03-13 07:54 Slh800……(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3-13 07:55
这种情况是不能要回来的,因为已经办理了过户
2 李建成律师 2015-03-13 07:55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3 莫高经律师 2015-03-13 07:58
赠与房子已经过户并公证的,就不能反悔了的;女方起诉也不能要到房子的,因为其父母赠与明确给男方一个人的,属于他个人的财产,不能分割的。
4 110网律师 2015-03-13 08:01
这是可以的
5 刘秀章律师 2015-03-13 08:02
很难要回
6 孙新律师 2015-03-13 08:32
不能要回来的,因为已经办理了过户
7 韩士队律师 2015-03-13 08:42
需结合房屋过户时间与办理公证时间、离婚时间进行推理;另外公证赠与和房屋确权是相互抵触的。如需帮助随时拨打电话
8 齐志龙律师 2015-03-13 19:20
很难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