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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给我评评理 天理何在 国土资源局私自转让我土地 颠倒黑白
大家给我评评理 天理何在 国土资源局私自转让我土地 颠倒黑白 2001年,丰润区国土资源局在本人(姜女士)未到,证件未到的情况下,擅自将本人北关的一处地基四邻位置进行更改,理由为“离婚后,四邻需要更正”。本人发现后立即要求土地局改回,但至今未得到解决,甚至还在我查找的情况下将我的地基批在了别人(谷先生)名下。因土地有争议要求停止给谷先生发放土地证,国土局在这种情况下仍然继续给谷先生办理房产证,土地证。2010年12月16日验收,24日发证。我们知道情况后去找国土局询问情况,要求收回发放的土地证,土地局说没有发放。但昨日(2011年1月21日)发现土�
2011-01-22 20:44 bjp199……(河北-唐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1-23 15:49
你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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