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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挂名股东问题。请各位律师进行一个解答。谢谢
关于公司挂名股东问题。请各位律师进行一个解答。谢谢 本人被用于挂名一家A公司的股东,注册资金为10万元,本人工商备案是出资一万元,作为10%的股东,另90%的股份为法人代表,本人实际没有出资一分钱,全是由现工作的B公司老板出资的,更没有参与A公司的所有运营与管理。现在老板想用A公司进行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B公司的产权物来抵押。假如日后还款不上,作为挂名股东的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另贷款材料有涉嫌作假材料。
2015-03-12 11:47 oys008(广东-河源)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颜紫君律师  电话:13825066711  2015年03月12日 12时05分
股东仅对出资负责,如果未如实出资或出现抽逃出资的行为,应补足出资。
如股东不存在出资方面的问题,那么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即股东对责任的承担以出资为限额。
涉嫌作假材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整个过程有参与或帮助作假的人都是共同犯罪。
2 陈富律师  2015-03-12 11:50
按照股份比列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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