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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指点
请律师指点 我是来上海打工的,在一家名叫新华唐帝国的商务会所应聘,开始交了200元的lc卡费用和800元押金,后来说介绍队长给我们认识然后让我拿出900块钱说是买烟做礼品的,拿了钱后就让我去另一个地方去了,到了另一个地方又是这样,介绍个人认识一下又拿几百块钱说买礼品,收了钱后又给我个地址让我去另个地方,这花钱买礼品,这礼品是给谁的,我总觉得这是个骗局,请律师指点。
2015-03-12 09:45 uc1225(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3月12日 10时02分
你好,根据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员工费用。很可能遇到诈骗,建议报警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5-03-12 09:57
你好,恐怕你已经被陷入骗局,建议你及早报警。
3 朱晓栋律师  2015-03-12 10:10
你已经被陷入骗局,建议你及早报警。
4 李军律师  2015-03-12 16:33
报警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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