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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四个人打仗,我方先动手的,对方拿手机和皮包打我们,我们没有武器
我们是四个人打仗,我方先动手的,对方拿手机和皮包打我们,我们没有武器 我们是四个人打仗,我方先动手的,对方拿手机和皮包打我们,我们没有武器,对方是母女俩,我方是两口子,只有面部有划痕,其他没有受伤地方,我们同意和解,给他们两千块钱,她们要两万,要不就给我们拘留,因为她方的母亲是派出所的副所长,因为我爱人是国企单位,所以想整我们,我想问问王律师,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2015-03-12 07:34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3-12 07:41
这是要按照过错比例相互承担过错赔偿的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3-12 07:42
你好,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110网律师  2015-03-12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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