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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今天找到我们,要进行10000元的处罚金
商场今天找到我们,要进行10000元的处罚金 我是大庆市的一名商户,我所在的摊位的电表箱引发了一场小型火灾,只有电表箱及以上部分装修烧毁。当时我们违反了商场规定,在商户内给电瓶车电瓶充电,两个充电器输入为220V350W,经过电力部门咨询完全不存在超负荷使用电源,商场今天找到我们,要进行10000元的处罚金,我想咨询一下,商场有对我们这么高额的处罚金的权利吗,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个人利益。
2015-03-11 20:10 ming87……(黑龙江-大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3-12 09:38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2 张文东律师  2015-03-12 06:10
按合同约定办理,如你认为过高,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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