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广东省高要市1月28日出了交通事故,出现脑干出血这一个严重事故 我妹妹在广东省高要市1月28日出了交通事故,出现脑干出血这一个严重事故,事发后转到广州市治疗,于2月13日出院,医疗费用约3万。现在交警出了事故责任书是对方的全部责任,现在到了索赔协调阶段,请教怎么算才合理呢?
2015-03-10 23:44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03-11 06:29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2 刘振海律师 2015-03-11 10:12
交警先认定双方责任,出院后再评估损失和伤残. 起诉责任方及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