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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医疗费用问题
交通事故后,医疗费用问题 我们的车在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双向车道)直行,进入路口时被一辆急速驾驶酒店送饭的电动三轮车强行左转撞上。三轮车驾驶员有饮酒。我方随即将伤者送去医院抢救,并且垫付了手术费用和初期治疗费用。现费用用尽并且有欠款,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前,交通队让我方全部垫付费用,对方一分不出。请问,并非我方全责,现在我们是否有义务继续垫付医疗费?
2011-01-21 10:53 wuhaon……(北京-顺义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21日 10时55分
你们也可以不再继续垫付,但可能会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与办案人员充分沟通一下。
2 110网律师  2011-01-21 10:56
根据交警的定责,要求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1-01-21 10:56
您没有义务为其垫付医药费
4 刘锐律师  2011-01-21 10:57
你们现在谁垫付都可以,最终再结算
5 孙新律师  2011-01-21 10:58
你自己先垫付,之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对方是不是给你垫付是情理上的事情,建议你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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