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必须要做吗? 事件:2010年12月,我父亲用电动自行车载着我母亲在陕西富平被一辆大货车撞倒,我父亲抢救无效死亡,我母亲做了开颅手术,术后恢复良好,目前已经出院。现在交警队通知要给我母亲做伤情鉴定,如果不做的话,案件无法正常进行。单项鉴定费用700元。建议我们做两项鉴定。
我想问一下 1:交警对这种做法对吗?
2 这种情况应该不应该做伤情鉴定,费用由谁来出?
3伤残鉴定应该什么时候做?
我想问一下 1:交警对这种做法对吗?
2 这种情况应该不应该做伤情鉴定,费用由谁来出?
3伤残鉴定应该什么时候做?
2011-01-20 21:52 pzlzil……(陕西-渭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1月20日 23时35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应该做伤情鉴定,因为这个是维护受害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2,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如果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3,伤残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以后或者在病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具体时间由鉴定机构确定。根据伤残等级索要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应该做伤情鉴定,因为这个是维护受害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2,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如果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3,伤残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以后或者在病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具体时间由鉴定机构确定。根据伤残等级索要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20 22:07
应该做伤情鉴定,因为这个是维护受害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首次鉴定费用应由公安机关承担,再次申请的由申请人承担;
应在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情况复杂的7天内,影响组织、器官或者伤情复发的,待伤情稳定后提出。
首次鉴定费用应由公安机关承担,再次申请的由申请人承担;
应在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情况复杂的7天内,影响组织、器官或者伤情复发的,待伤情稳定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