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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
电动车撞人 你好,前几天下班将同方面的51岁骑自行车的老太太倒,当时报警,交警认定我得赔偿,我当时带好她去医院检查两次,都没有骨头受伤,只是软组织受伤,当时赔了600元,交警那边对方也已经签了了,但她备注等康复为止,但交警要求她在上面写双方自行商量解决,她在收我600元钱时写了收据并备注不得再追纠我任何责任,现在她又要向我要误工费等,请问她的要求还能成立吗?我还得赔偿她钱吗?
2011-01-20 12:48 selina……(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1-20 12:50
不能成立。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20 12:52
你好,不能成立。
3 110网律师  2011-01-20 13:52
既然她已经写了不再追究你任何责任,那么她要求支付误工费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你无需在向她赔钱。
4 110网律师  2011-01-20 18:36
不成立,你可以以协议书来抗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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