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公共部分或者设施的相关问题 小区公共部分(用作车位)或者设施(电梯广告)的收益物业可不可以收费,什么情况下可以收费,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收费?收益所得该怎么分配?物业可不可以提取费用,可以提取哪些费用?
2011-01-20 11:54 dbC2549(江苏-扬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1-20 12:00
你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