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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和我前夫离婚的当时,判下来小孩跟哪一方生活,另一方就付一千元生活费
你好律师,我和我前夫离婚的当时,判下来小孩跟哪一方生活,另一方就付一千元生活费 你好律师,我和我前夫离婚的当时,判下来小孩跟哪一方生活,另一方就付一千元生活费,可小孩现在上小学了,每个月放老师家日托就需要九百,交完老师那边就剩一百元,小孩的生活用品就不够开支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可以跟我前夫提出要求多付些生活费吗
2015-03-07 09:55 ask201……(广西-钦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3-07 09:58
这是可以协商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2 110网律师  2015-03-07 10:16
诉讼解决,需要有一定的法定情形法院才会支持你的主张。
符合法定事由,法院应予支持。 变更抚育费必须有法定事由,法院才能给予支持。其法定事由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
  ③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仅有此法定事由还不够,还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给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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