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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卖掉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卖掉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你好,我在2008年买的房子,后来2009年年底结婚,半年后因为感情不合分手,现在想把这套房子卖掉,我听说还要交个人所得税,怎么样才能避过啊?
2011-01-20 08:20 WYM2844(山东-潍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20 08:21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除此三种情形外,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 李建成律师  2011-01-20 08:35
您好,“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包括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不动产后,再次转让应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 李同红律师  2011-01-20 08:38
你好,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 于柱律师  2011-01-20 10:31
依法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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